中阳县人民政府
中阳县人民政府
中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下发县政府的公文。3、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4、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5、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各项决策,组织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6、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8、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来信。9、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老干部工作。10、负责人民防空、政府法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11、负责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