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人民政府
正宁县人民政府的职能(一)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二)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它专业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发各类公文;处理各乡镇、各部门送达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五)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求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七)收集、编辑信息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文秘工作。(八)承担县政府来宾调研、接待工作。(九)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