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汶上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市政府部门来文来电。(二)负责汶上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承办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汶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五)督促检查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来电来件的办理工作。(六)负责汶上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起草;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汶上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