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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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四)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六)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七)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新闻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工作,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八)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九)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电子政务和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十)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