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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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协调、修改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受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和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三)对经济形势、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状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四)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履行市政府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以及各部门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八)负责向上级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九)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负责规范本地区涉外管理工作,处理涉外事项;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