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能1、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在制定方针政策或执行市委和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方面提出参考性、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当好参谋。2、协助市长、副市长落实催办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3、按照市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一个时期内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集会活动的实施方案。4、组织起草和制定市政府及其办公厅的各类文稿,并负责对各部门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拟办的文稿进行审核、修改和把关。5、建立和完善市政府信息网络,建立高效、灵敏的信息运行机制,按上级政府和市领导的要求,进行督查、催办,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为市委和上级政府各部门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6、负责上级政府和下级部门单位文件的接收、分发、传递、清收和归卷;负责做好政府各部门的文书、科技、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和移交工作。7、负责对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经费。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