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民政府
隆昌市人民政府
隆昌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2、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3、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信息,开展专题调研,协调部门的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和其它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4、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和本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7、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8、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9、负责接待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上级领导和内外宾客,承办接待联系和经费结算。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