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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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二)对各部门、各县区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对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和市内外的有关工作进行协调。(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四)处理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办公厅的文电;承担以市政府和办公厅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电的处理;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省、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市长专线的接听办理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数字兰州”建设规划和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协调解决全市信息化和政务信息化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市经济建设和政府的宣传报道,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八)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信息及重大情况。(九)做好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项、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十)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