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人民政府
互助县人民政府
互助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工作联系。2、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重要批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4、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问题,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5、做好县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参与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各项重要活动;协助县政府领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乡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任务。6、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7、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件。8、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9、做好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各类文、电的收发、批办、催办、归档、保密等工作以及侨务工作。10、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工作,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