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
宾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责l、负责县政府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综合工作。2、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确定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3、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4、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5、围绕县政府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6、负责编发各种信息,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7、负责体制改革、民族宗教事务、外事侨务、政府法制、民族宗教、无线电管理、门户网站管理等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