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
甘肃高台县人民政府
高台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二)负责各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属各部门、各镇政府和省、市及外地驻惠东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予以处理或向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五)协助县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报送紧急信息。(六)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七)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和处理群众来信工作。(八)管理县政府经研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县政府招待所和管理挂靠的县外事侨务局、法制局、物价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以及县政府驻深圳、广州办事机构。(九)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