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县政府的文书处理及县政府机要保密工作,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初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五)负责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组织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省、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八)督促办理县政府决策、决议、领导批示,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值班期间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