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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泰办发〔2010〕11号)和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肥发〔2010〕15号),设立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