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政府
大安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安排。(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启用、发放工作。(三)负责协助市政府研究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起草各类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六)负责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省委、省政府、白城市委、市政府和大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督办,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七)负责收集、筛选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提供信息服务。(八)协助信访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九)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及相关议案和建议案;负责制定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服务承诺、践诺情况和便民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十)负责办理省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白城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