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参与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2.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报告。3.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4.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委托,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5.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的有关问题。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7.负责指导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全市政务信息、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9.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10.组织协调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涉外政策法规、对外交往、出国审核报批等事项;为市领导提供外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