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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
赣榆区人民政府

赣榆地处苏鲁交界的黄海之滨、海州湾畔,全区总面积1514平方千米,辖15个镇,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27个行政村、42个社区,人口118万。境内山区、平原、沿海各占1/3,自西向东梯次布局。同时,赣榆拥有108万亩浅海域和62.5公里黄金海岸线,享有“黄海明珠”和“江苏北大门”等美誉。近年来,赣榆区围绕建设“实力赣榆、生态赣榆、和安赣榆”三大目标,按照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思路,抢抓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创新型城市试点等国家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做大港口、做强产业、做优城市,港口、产业、城市三大板块加快突破、强势崛起,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0亿元,增长12.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51.2亿元,增长23.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60元,分别增长10.4%和12.5%。近年来,赣榆成功创建江苏省园林城市、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区,实现了省级层面“四城同创”工作的圆满收官;先后荣获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县、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等国家级荣誉称号。2014年7月9日,赣榆撤县设区,正式迈进融入主城、跨越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舒兰市人民政府
舒兰市人民政府

舒兰历史久远。新石器时代属西团山文化区。夏、商、周、秦时代,为肃慎族居住地。汉代,为玄菟群郡殷台县辖地。三国两晋时代,为挹娄人居地。南北朝、隋代为勿吉粟末部辖地。唐代,为粟末靺鞨部辖地。公元762年,唐肃宗诏以渤海为国,舒兰为渤海国涑洲辖地。五代、宋代时,东北地区正是辽金时代,舒兰境域一直是女真族居地,先属辽东丹国涑洲辖地,后为东京道涑洲辖地;金时,为上京会宁府辖地。元代,为开元路咸平府辖地,后属海西辽东道宣慰使司辖地。清代,崇德元年至顺治十年(1636—1654年),属盛京辖地;顺治十一年至康熙十五年(1655—1677年),属宁古塔将军辖地;康熙十五年至二十年(1677—1681年),属吉林将军辖地;康熙二十年至光绪三十三年(1681—1907年),先后属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永吉州、吉林厅、吉林府辖地;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二年(1907—1910年),分别属吉林府、五常厅和京都内务府直辖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辖地。宣统二年三月壬戌(1910年4月27日),析吉林府北境,五常府南境,设置舒兰县,县治所抢子坡(朝阳镇),属吉林省西南路道。1929年(民国18年),废除道制,直属吉林省。1946年7月,归吉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辖。1948年7月15日,撤销吉北专署,归吉林省直辖。1958年9月27日,归吉林市管辖。1966年2月,归永吉专署管辖。1969年6月6日,归吉林市管辖。1992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舒兰县设立舒兰市(县级),由省直辖。同年11月2日,吉林省政府通知,舒兰设市后,暂由吉林市代管。

宣汉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府

宣汉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各部委局室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八)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九)督查落实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部署,负责做好县政府涉外涉侨事务。(十)督查落实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和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秩序。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

宾县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责l、负责县政府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和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和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综合工作。2、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确定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3、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4、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5、围绕县政府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6、负责编发各种信息,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7、负责体制改革、民族宗教事务、外事侨务、政府法制、民族宗教、无线电管理、门户网站管理等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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