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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三)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九)负责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及对外开放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本县外事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本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贯彻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统筹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计划,管理、指导各乡镇、部门的外事工作;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或突发性涉外事件;协助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负责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县参加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以及从事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全县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其他外宾的接待工作。协助上级外事部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开化活动;协调处理我县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开化活动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县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和审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承办县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负责或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负责协调我县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我县与外国的结好工作,办理结好报批手续并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十)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汶上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汶上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市政府部门来文来电。(二)负责汶上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承办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汶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五)督促检查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来电来件的办理工作。(六)负责汶上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起草;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汶上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六)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阜阳市人大、阜阳市政协和界首市人大、界首市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阜阳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做好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十)负责办理市政府及其部门涉外活动的初审、报批事宜,指导做好外宾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及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工作。
贺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四)研究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六)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对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八)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反映的重要问题。(十)负责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