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天水市人民政府
天水市人民政府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协调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部门工作。(二)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市政府领导抓好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和驻市单位的工作协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各县区请示市政府解决的各类事项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三)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催办、督查落实。(四)负责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五)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市信访局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六)负责全市外事、侨务、侨联和对外友协工作;负责与国内外友好城市联络工作。(七)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八)承担各级各类文件、信函、电报的处理,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存档工作。(九)负责通知、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十)负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沂水县人民政府
沂水县人民政府

沂水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县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

饶平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二)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材料,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六)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阅,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八)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九)做好机关行政后勤事务,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协调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县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及挂靠单位。(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各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批和住房基金运转的监管。(十三)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同驻地部队的关系。(十四)负责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法制局交办的事项。(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