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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协调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部门工作。(二)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市政府领导抓好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和驻市单位的工作协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各县区请示市政府解决的各类事项以及突发公共事件。(三)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催办、督查落实。(四)负责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五)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市信访局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六)负责全市外事、侨务、侨联和对外友协工作;负责与国内外友好城市联络工作。(七)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八)承担各级各类文件、信函、电报的处理,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存档工作。(九)负责通知、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十)负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邵阳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承担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调查反映群众关注的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七)负责全市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上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十)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
仙桃市原名沔阳县,1986年撤县建市,1994年被列为省直管市。全市现有国土面积2538平方公里,人口155万,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40万,现辖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个市属街道办事处、15个建制镇、2个农场,是“1+8”武汉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仙桃的发展一直走在全省县域经济前列,综合实力曾五次进入全国百强,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百佳市、中国最佳粤商投资城市、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中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等多项殊荣。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2.3亿元,增长9.7%;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106亿元,增长1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4.7亿元,增长22.1%,增幅位列全省市州前三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6亿元,增长14%,增幅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外贸出口总额5.2亿美元,增长22.7%;实际利用外资8971万美元,增长12.4%;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达到36.5亿元、24.2亿元,增长13.4%、16.5%,收入质量继续保持高位运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处理县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饶平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二)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材料,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六)收集整理政务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阅,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八)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九)做好机关行政后勤事务,为县人民政府领导服务;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协调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县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属下事业单位及挂靠单位。(十二)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制订和落实、各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审批和住房基金运转的监管。(十三)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同驻地部队的关系。(十四)负责政府法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法制局交办的事项。(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