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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协调、修改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受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和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三)对经济形势、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状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重要决策咨询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四)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履行市政府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以及各部门各地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八)负责向上级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九)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负责规范本地区涉外管理工作,处理涉外事项;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接待工作。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安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政府

四会市位于肇庆市东部偏北,为平原与山区结合部,属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始建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是岭南最古老的建制县之一,199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该市东与佛山市三水区交界,南与鼎湖区相连,西与广宁县接壤,北与清远市清新县毗邻。因“四水会流”而得名。全市土地面积1166.38平方公里,辖10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22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居委会。距广州市68公里,距肇庆市区42公里,水路距香港123海里,属广州1小时经济圈范围。市委、市政府驻东城街道。2013年末户籍人口41.57万人,常住人口47.3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76‰。四会是“中国柑桔之乡”和“中国玉器之乡”,广东省著名的侨乡;是全国主要的翡翠玉器批发市场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玉器加工集散地。邓村——中国民间古法造纸第一村,“品柑赏玉”等特色旅游资源融入“肇庆千里旅游画廊”。主要矿产有煤、泥炭、油页岩、铁、铜、铅、锌、钨、铋、金、硫铁、石膏、石墨、石英、陶瓷土、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矿泉水、地下水等24种。至2013年末,探明主要矿产储量为:煤3888千吨,泥炭127千吨,油页岩53万吨,铁矿59.69万吨,钨1903.91号,石膏48315千吨,水泥用灰岩4810万吨,硫铁矿162.6万吨,建筑用花岗岩2826万立方米,陶瓷土128.6万吨,砖瓦用页岩(粘土)179万立方米。境内河流有绥江和龙江,绥江全长226公里,其中市内河段长49公里。水资源519.44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流量507.2亿立方米,本地水流量12.1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7.03万千瓦,可开发量6.46万千瓦,至年末已开发5.7万千瓦。有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2252.5公顷,生态示范区7个,总面积12483公顷;全年义务植树66万株,全市森林面积62888.7公顷,森林覆盖率56.3%,活立木蓄积量278.80万立方米。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8平方米。

大英县人民政府
大英县人民政府

大英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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