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安陆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权划分的意见。(四)审核、报批股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和领导职数的调整意见。(五)拟订市级机关和乡(镇)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六)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管理权限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七)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八)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九)审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使用的请示;参与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十)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奖励考评。
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直辖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七、协助县政府领导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社会性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编发和反馈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九、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起草和审核修改县政府重要文稿。十、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