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清流县人民政府
清流县人民政府

清流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邵武市人民政府
邵武市人民政府

邵武市人民政府的岗位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办理省委、省政府、南平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文、函、电。(三)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南平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部门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十)协助做好市政府的接待工作。

隆昌市人民政府
隆昌市人民政府

隆昌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2、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3、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信息,开展专题调研,协调部门的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和其它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4、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上级和本政府的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7、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8、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9、负责接待县委、县政府规定的上级领导和内外宾客,承办接待联系和经费结算。10、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彰武县人民政府
彰武县人民政府

彰武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郏县人民政府
郏县人民政府

郏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能(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三)研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五)协助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和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六)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工作。(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十二)负责县长热线工作,指导、监督县长热线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十三)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人事工作。(十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的外事活动。(十五)领导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县工农关系协调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六)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郸城县人民政府
郸城县人民政府

郸城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资产和各项教育经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办理教育系统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呈报审批手续。(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科级学校领导干部的提名和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负责全县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培训和班子考核,负责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实绩考核和股级干部的任免。(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美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群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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