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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四会市人民政府

四会市位于肇庆市东部偏北,为平原与山区结合部,属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始建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是岭南最古老的建制县之一,199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该市东与佛山市三水区交界,南与鼎湖区相连,西与广宁县接壤,北与清远市清新县毗邻。因“四水会流”而得名。全市土地面积1166.38平方公里,辖10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22个村民委员会和32个居委会。距广州市68公里,距肇庆市区42公里,水路距香港123海里,属广州1小时经济圈范围。市委、市政府驻东城街道。2013年末户籍人口41.57万人,常住人口47.3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76‰。四会是“中国柑桔之乡”和“中国玉器之乡”,广东省著名的侨乡;是全国主要的翡翠玉器批发市场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玉器加工集散地。邓村——中国民间古法造纸第一村,“品柑赏玉”等特色旅游资源融入“肇庆千里旅游画廊”。主要矿产有煤、泥炭、油页岩、铁、铜、铅、锌、钨、铋、金、硫铁、石膏、石墨、石英、陶瓷土、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矿泉水、地下水等24种。至2013年末,探明主要矿产储量为:煤3888千吨,泥炭127千吨,油页岩53万吨,铁矿59.69万吨,钨1903.91号,石膏48315千吨,水泥用灰岩4810万吨,硫铁矿162.6万吨,建筑用花岗岩2826万立方米,陶瓷土128.6万吨,砖瓦用页岩(粘土)179万立方米。境内河流有绥江和龙江,绥江全长226公里,其中市内河段长49公里。水资源519.44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流量507.2亿立方米,本地水流量12.1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7.03万千瓦,可开发量6.46万千瓦,至年末已开发5.7万千瓦。有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2252.5公顷,生态示范区7个,总面积12483公顷;全年义务植树66万株,全市森林面积62888.7公顷,森林覆盖率56.3%,活立木蓄积量278.80万立方米。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8平方米。

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或参与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情况,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研究。(二)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和传送政务信息,起草市政府的日常文电及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稿。(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和全市工作大局的需要,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之间的工作。(四)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七)做好市政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办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代表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八)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和办公室的业务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清理;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做好市政府领导、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十)负责市政府的外事工作。

和硕县人民政府
和硕县人民政府

和硕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镶黄旗人民政府
镶黄旗人民政府

镶黄旗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旗政府领导决策搞好政务服务。(二)根据旗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旗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旗政府领导决定。(三)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四)对旗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旗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旗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向旗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六)负责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和备案工作;办理旗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受旗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全旗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信访工作。向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群众。(八)对旗政府需要研究的带有战略性的问题进行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九)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

商南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人民政府

商南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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